我所受托为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提意见
2007年6月1日,我所接受四川省律协的委托,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、四川省公安厅、四川省司法厅《关于贯彻落实两院两部〈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〉的实施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“实施意见”)提出修改意见。接受任务后,事务所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工作小组,由我所专家委员会成员陈自强律师执笔,在紧张的十余天时间内,先后五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研究讨论,形成了比较一致的修改意见。
2007年6月16日,我所正式将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关于两院两厅《关于贯彻落实两院两部〈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〉的实施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修改意见”上报四川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,圆满完成了省律协交办的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