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律师应邀为全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举办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及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专题讲座
发布时间:2006-07-28 点击次数:1759
我所律师应邀为全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
举办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及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专题讲座
 
    2006年7月28日,我所律师魏东、李启军、梁光术接受邀请,根据中国证监会安排部署,在成都“天使宾馆”为全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,举办了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及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专题讲座,来自全省60余家上市公司的120位高级管理人员,认真听取了我所律师的专题讲座。
    专题讲座着重对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新修改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释。为了警世和提高高管人员的个人风险意识,魏东博士重点讲解了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对违背忠实义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、不按规定披露公司、企业重要信息罪、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罪、金融机构擅自运用客户资金、财产罪、公众资金管理机构违规运用资金罪、违规发放贷款罪、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、洗钱罪、虚假破产罪以及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信用证、保函罪等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等问题。
    魏东博士还结合我所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的成功经验,提醒和告戒所有参会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:一定要高度重视法律、法律顾问,学会正确使用法律顾问,一定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,以有效防止上市公司风险,并有效防止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个人风险。
    我所律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精彩演讲,获得了参会领导和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一致称赞和热烈响应。
魏东博士应邀为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举办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的专题讲座
 
魏东博士在讲座上进行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精彩演讲